初,法汰北來未知名,王領軍供養之。每與周旋,行來往名勝許,輒與俱。不得汰,便停車不行。因此名遂重。
賈充初定律令,與羊祜共咨太傅鄭沖。沖曰:“臯陶嚴明之旨,非仆闇懦所探。”羊曰:“上意欲令小加弘潤。”沖乃粗下意。
王僧彌、謝車騎共王小奴許集。僧彌舉酒勸謝雲:“奉使君壹觴。”謝曰:“可爾。”僧彌勃然起,作色曰:“汝故是吳興溪中釣碣耳!何敢诪張!”謝徐撫掌而笑曰:“衛軍,僧彌殊不肅省,乃侵陵上國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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撫軍問殷浩:“卿定何如裴逸民?”良久答曰:“故當勝耳。”
謝公作宣武司馬,屬門生數十人於田曹中郎趙悅子。悅子以告宣武,宣武雲:“且為用半。”趙俄而悉用之,曰:“昔安石在東山,縉紳敦逼,恐不豫人事;況今自鄉選,反違之邪?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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