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薛鼓:○□○○○○□○□○□○○○□○□○○□○,半;○□○□○○○○□○。
…相关:许三生,伴三世、备忘录里的你、桃花林、南君苑黎、软糯夫君、穿越种田养家、这个学神我带走了、不落世俗、墨染纸、小玫瑰与绽放
王孝伯問謝公:“林公何如右軍?”謝曰:“右軍勝林公,林公在司州前亦貴徹。”
太元末,長星見,孝武心甚惡之。夜,華林園中飲酒,舉杯屬星雲:“長星!勸爾壹杯酒。自古何時有萬歲天子?”
…